环境审计,主如果由审计组织依法审察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并评价其经济和环保责任的活动。
1、环境审计具备的特征
1、审计内容的广泛性。
2、审计办法的综合性。环境审计不可以仅用传统的、通用的财务审计办法,还需要依据不一样的审计项目拟定不一样的审计策略,使用不一样的审计程序和办法,尤其是借用有关学科如经济学、法学与管理学等学科的办法。
3、审计标准的灵活性。因为环境审计对象的特殊性,环境审计的衡量标准非常难量化,由于环境审计不只要考虑经济活动的经济效益,还要考虑它的社会效益,这就需要依据每个被审计单位或审计项目的具体状况而定。
4、审计判断的专业性。环境审计的内容的广泛性对审计职员提出了非常高的需要,它需要审计职员不只要通晓会计、审计常识,而且还要学会法律、管理学、经济学常识与计算机及投入产出剖析等现代管理剖析办法。
2、拓展环境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环境审计有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影响审计监督权的发挥。国内 《审计法》规定审计要依法实行。大家觉得这至少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实行的审计本身是经过授权的;二是审计对经济责任进行评价要以法律为准绳。现在国内后者较为完备。从1970年起,国内就连续颁布了一系列以《环境法》为主干的环境保护和资源保护方面的专项法律,打造了较为健全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为环境审计提供了充分的评价依据;而前者却滞后于环境审计的进步需要。现在国内实行环境审计的依据主要体目前《宪法》第91条、第109条和《审计法》第1条、第24条,审计机关对环境保护有关的政府预算实行状况,国有金融机构环保信贷资金、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国有企业的排污费缴纳及污染治理,国际组织援贷项目等资金的用法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的审计监督有法律的明示,但对环境审计新拓宽的内容,如环境政策的拟定等却未作职责上的规定和授权,使相当一部分环境审计没办法可依。
2、企业环境会计和审计规范有待打造。推行企业环境报告工作涉及会计技术处置问题,需要有会计和审计的配合。现在,环境会计在发达国家已进入操作阶段,污染损失、资源价格等已列入核算科目。国内现行会计规范中,还未打造与环保成本配套的会计核算体系,仅在企业“管理成本”科目中设置了“排污费”和“绿化费”项目予以披露。这类环境信息的披露远难以满足所有利害关系者的需要。怎么样全方位准确地向公众报告企业环境信息,是环境会计工作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同时,要加大企业环境审计工作,充公发挥国内的企业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审核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方面的监督用途。
3、国内的环境保护意识有待加大。一是可持续进步观念尚未在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真的树立,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还很多存在;二是社会公众环境意识淡薄,尚缺少强烈的环境管理、环境审计需要,很难推进环境审计的广泛拓展。
3、拓展环境审计的具体对策
1、尽快健全环境审计有关法律、法规,特别对环境审计的立法乃当务之急。伴随环境审计业务的拓宽,原有法律中未作规定和授权的内容应尽快补充立法,适合扩大审计机关的权限,确立环境审计推行的法律权威性,使环境审计真的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以促进环境审计的健康进步。另外针对外部环境的客观变化不断完善、健全环保法规,提升其作为环境审计依据的可操作性也相当要紧。
2、进一步提升审计职员素质。环境审计既涉及到财务审计又涉及到绩效审计和合规性审计,具备最强的技术性、专业性、综合性,这对审认职员提出了较高的需要。通常来讲,只须学会必需的财务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绩效审计的办法和与环境审计有关的法律法规就能了,真的技术性、专业性强的审计内容可借用专家的工作来完成。
3、把握重点,选好突破口。国内环境审计处于刚刚起步阶段,经验不足,审计机关和审计职员应把握审计重点,选好突破口。结合国内国情,拓展环境审计应从财务审计入手,以此作为突破口,并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乡镇企业环境审计,在此基础上,进行合法性审计和绩效审计。从财务审计入手,应从环境资金的筹集和用上加大审计,把有限的环保资金全部用在急切需要环境项目上,使环境保护收到尽量好的效果,防止环保资金浪费、挪用和无效用。加大对煤炭、电力、化工等行业及乡镇企业环境审计监督,预防企业以牺牲环境谋求经济进步的短期行为。主要从环境保护设施投资和用状况,从废弃物排放达标状况等方面入手,加大环境监督与审计。